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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能源发展规划》将适时出台

发布时间:2010-02-10 | 来源:dshj | 浏览:2384

       记者李学玲报道我国将根据自己的国情发展新能源。6月1日,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新能源发展规划》正在进一步深入研究之中,条件成熟将适时出台。

  据了解,我国将把新能源发展放在一个战略地位,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,加强新能源的技术研发,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,创新体制,促进新能源发展。

   《新能源发展规划》基本框架包括五个方面:我国新能源的现状及面临的形势,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规划的目标,工作任务和重要项目,政策保障措施。

  关于新能源的界定各国说法不一,我国编制的《新能源发展规划》把新能源界定在两个方面:其一是风电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;其二是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能源,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、车用新型燃料以及智能电网等。

 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、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,国家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国发展新能源的政策。两年多以前,全国人大通过了《可再生能源法》。多年来我国都在强调发展新能源、发展可再生能源。资料显示,我国风电连续三年装机容量实现成倍、翻番增加。截至2008年底,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17万千瓦,核电装机容量达到910万千瓦。

 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,我国能源的发展战略是节约为先、立足国内、多元化发展、保护环境、加强国际合作,其中多元化发展把新能源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出台《新能源发展规划》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,调整能源结构,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,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,提升我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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